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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和物流业发展实现次级突破的意见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2-28 浏览数:199

达市府发〔20149

 

 

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商贸和物流业发展实现次级突破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发展我市商贸业和物流业,推动建设秦巴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助力达州在实施省委、省政府多极多点支撑发展战略中率先实现次级突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城乡商贸、物流一体化、集群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战略,坚持科学规划、政策引导、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围绕建设秦巴地区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发展目标,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培育骨干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快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集聚区,搭建配套平台,强化商贸集聚、物流辐射、市场带动三大功能,着力构建大商贸、大物流、大市场,全面提升我市商贸、物流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全市实施市域经济“842战略工程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和增加值年均增长13.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5%。建成一批十亿级重大商贸、物流项目,培育营业额(交易额)超500亿元的骨干企业1户,超100亿元的骨干企业3户,超50亿元的骨干企业4,10亿元的骨干企业10户。全市商贸、物流业发展规模和水平跨越提升,商贸、物流业次级突破取得明显成效,建设秦巴地区商贸、物流中心总体目标初步实现。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推进区域商贸集聚区建设

完善区域商贸中心功能载体,推进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并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补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建成一批支撑区域商贸中心的百亿市场百亿园区。重点加快大型区域性商贸集聚区建设,加快完善现代交易方式、交易功能和交易设施,提高交易能力和水平,形成秦巴地区规模大、档次高、功能全、设施先进的市场群,增强市场的区域集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抢占区域市场制高点。推进专业市场集聚发展,加快建设钢材、石材、生产资料等专业市场集中区,提升市场聚集度。以优势产业和优质农产品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市场,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大力引进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来达州设立分支机构,抢占市场发展先机,提升市场影响力和吸引力,切实推进区域商贸中心建设。

(二)加快推进区域物流集聚区建设

加快构建以秦巴(河市)物流园区为依托,各县(市、区)物流中心为基础、若干物流服务站为节点的物流体系,着力建设一批物流集聚区,引进培育一批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龙头企业,增强区域物流中心的支撑能力。加强物流基础建设,加快一批大型物流项目实施。强化物流通道建设,推动铁路货站和机场搬迁,规划建设铁路物流基地和航空物流港,提高我市物流吞吐能力和效率,巩固达州物流枢纽地位。

(三)加快推进区域消费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城乡商业中心建设,在中心城区大力发展城市综合体,引导商业服务业集聚发展,建成规模大、功能多、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商业服务设施,打造城市亮点,形成商业中心。老城区要加快商业设施改造升级,加强商业资源和业态整合,城市改造过程中推行成片开发,重点规划凤凰小区与中心广场商圈连片打造,进一步做大做强核心商业区。各县(市、区)县城加快培育一批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改造建设一批大型零售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建成一批集零售、休闲、餐馆、酒店为一体的现代购物休闲中心,打造县级商业中心。加快农村商贸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商贸示范镇,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强特色商业街的建设改造,重点打造一批美食街、滨河景观街、都市夜市街、历史文化街区、时尚购物广场等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商业街区。同时,大力引进高端品牌和知名企业,提升商业档次,增强消费引导力和吸引力,促进区域消费集聚,力争把我市建成区域性购物天堂和时尚消费之都。

(四)加快推进区域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商贸、物流中心配套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会展、金融、商务、中介等现代服务业,推进区域性会展中心、金融大厦、商务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大发展。积极推进区域性会展品牌建设,丰富节会活动,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和商品交易,提升达州影响力。加快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建设一批展示现代城市气息的宾馆、酒店,挖掘和发展具有巴渠特色的餐饮品牌,增强服务吸引力。加强休闲、娱乐、旅游观光等服务设施建设,丰富服务业态,打造区域休闲之都、服务之都。

(五)加快推进区域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商品、市场、物流和商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全国商品交易中心信息平台联网,构建物流、商贸信息网络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网上交易,提高电子交易应用的行业覆盖率。加快电子认证、电子支付、信用、标准和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商品市场和商贸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

四、扶持政策

(一)扶持新建商贸、物流项目。对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并自持产权的新建商贸、物流项目,在建设期间免收市政府有权决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项服务性费用按成本收取。同时,对项目自持产权部分在建设期内应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等额补贴(补贴给项目业主),由同级财政予以清算。对在城市新区新建的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并自持产权的商贸、物流企业,经营之日起3年内,由同级财政按年度上缴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存部分给予奖励,第一年奖励70%,第二年奖励50%,第三年奖励30%

对列入省、市政府重点项目计划的商贸、物流项目的自持产权部分,建设期同级财政对其银行贷款按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整个项目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商贸、物流龙头企业

1.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入库税金超800万元、就业人员500人以上的商贸企业,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15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入库税金超2000万元、就业人员800人以上的商贸企业,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30万元。

2.对在城市新区新开办的商贸企业,营业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自经营之日起,前3年场地租金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第一年按3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50万元;第二年按2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第三年按1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3.对在我市注册的第三、第四方物流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入库税金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入库税金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亿以上的, 入库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三)鼓励物流企业达标升级。对在我市注册,通过国家2A级(含2A级)以上信用等级认证的物流企业,每等级获得认证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本意见中未涉及的土地、税收等扶持政策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如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物流、商贸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着力改变商贸、物流工作部门分割和交叉管理状况,建立全市商贸、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商贸、物流发展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商贸、物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实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目标责任制,负责本辖区内商贸、物流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推进、培育工作,并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编制本辖区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制定商贸、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出台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以商贸、物流业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实施项目推进计划,提出分阶段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定期调度项目建设,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业项目建设,确保各个阶段的工作取得成效。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商务局、市物流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商贸、物流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三)落实措施,共同推进。商贸、物流业推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优化商贸、物流业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发挥行业引导作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商贸、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共同推进秦巴地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确保商贸、物流业率先实现次级突破。

本意见自20144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满自行失效。在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意见作出废止、修改、失效的决定的,从其规定或决定。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4225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达州军分区。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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